使用条款
初次制定日期:2026年4月1日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4月8日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株式会社リウェビー(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智能储物柜服务「Locker Pass(乐客派)」(包括在域名 lockerpass.jp 及 app.lockerpass.jp 上提供的网页应用程序及其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
使用本服务的客户(以下简称"用户")请阅读本条款全文,并在同意本条款后使用本服务。
第1条(适用范围)
- 本条款适用于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就本服务的提供及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关系。
- 如本公司就本服务另行制定了除本条款外的单独规定、指引、帮助页面、"价格与使用说明"等(以下统称为"单独规定等"),则该等单独规定等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 如本条款与单独规定等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除单独规定等另有明确规定外,以单独规定等为准。但如单独规定等相较本条款对用户权利作更严限制,或对用户义务作更重加重之规定时,以本条款之规定为优先适用。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
- "本服务"
指本公司运营的、在本公司网站(lockerpass.jp 等)所列示的设置地点中,通过网页应用(如智能手机浏览器等)进行预约、支付及使用智能储物柜的一揽子服务。 - "储物柜"
指作为本服务对象,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方设置的储物柜设备。 - "预约"
指用户通过本服务,在指定日期时间段内取得储物柜使用名额,并为此进行支付手续之行为。 - "入住(Check-in)"
指用户抵达现场后,根据预约信息被分配储物柜,并将行李放入柜中开始实际使用之行为。 - "退柜(Check-out)"
指用户从储物柜中取出行李,并在本服务上进行结束使用操作之行为。 - "未到店(No-Show)"
指用户虽已完成预约,但自预约开始时间起60分钟内未进行入住(Check-in),系统自动取消该预约之状态。
第3条(对条款的同意)
- 用户一旦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 未成年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应事先取得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4条(本服务的内容)
- 本服务主要由以下功能构成:
- 查询储物柜空闲状况及进行预约
- 通过无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使用费用
- 在现场进行入住(Check-in)及退柜(Check-out)操作
- 查看预约内容及使用记录
- 进行预约的取消及延期手续
- 利用预约ID、手机号码或支付卡信息等进行预约恢复(Recovery)
- 本服务通过可在智能手机等浏览器上访问的网页应用提供,无需安装专用原生应用程序。
- 除维护等情况外,本服务原则上24小时可用。但服务日的界定以 次日凌晨2:00 为界,使用费用及其他处理以凌晨2:00为基准。
- 本服务的适用对象为本公司网站(lockerpass.jp)上所列示设置地点中的储物柜。
第5条(使用环境的准备)
- 用户应自行承担费用与责任,准备并维持使用本服务所需的一切环境,包括通信设备、软件、网络连接、电源等。
- 因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通信费用等,一概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6条(费用与支付方式)
- 本服务的收费体系、取消费用、未到店(No-Show)的处理、延期费用及其他使用条件,以本公司网站上所公布的"价格与使用说明"为准。用户在预约前应确认"价格与使用说明"的内容。
- 本服务中1日使用时间的界定,原则上为"自使用开始之日起至 次日凌晨2:00"。具体的费用计算方法以"价格与使用说明"的规定为准。
- 支付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信用卡或其他电子支付服务进行无现金支付。可使用的支付方式将显示在本公司网站及预约页面上。 本服务不接受现金支付。
- 在预约时,本公司可能通过所使用的支付代行服务,获取一定金额的预授权(Authorization Hold)。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及内容,最终应付金额在退柜时或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时间确定,并基于预授权进行扣款。
- 支付通过本公司所使用的支付代行公司处理,用户的信用卡信息等敏感数据由该代行公司系统管理。本公司本身不持有信用卡号等敏感卡信息(详情见隐私政策)。
- 本服务的收费原则上以日元计价。如以外币结算时,汇率及手续费以用户所在信用卡发行公司或其他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规定为准。
第7条(预约、取消及未到店)
- 当用户在本服务上输入必要信息并完成支付手续时,预约即告成立。预约完成后,将生成预约ID(PIN)。
- 预约的取消以及是否产生取消费用及其金额,以本公司网站上"价格与使用说明"的规定为准。
- 自预约开始时间起60分钟仍未完成入住(Check-in)时,本公司将该预约作为未到店(No-Show)处理,并在该时点释放该储物柜使用名额。未到店时是否收取最低使用费用及其金额,以"价格与使用说明"的规定为准。
- 用户在预约前应充分确认预约内容(日期时间、电子邮箱地址等)是否正确。因用户输入错误等所导致的不利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8条(使用时间及延期)
- 用户应按照预约内容,在现场进行入住(Check-in)后使用储物柜。入住时,系统将在空闲储物柜中以动态方式分配一个柜位(Floating Assignment)。
- 本服务中1日使用时间的界定,原则上为至 次日凌晨2:00 为止。
- 本公司可在使用期限临近时向用户发送提醒邮件。但发送提醒邮件并非本公司的义务,如因未发送或用户未收到提醒邮件而导致任何情况,用户仍负有按照本条款及"价格与使用说明"所规定之费用及手续费的支付义务。
- 用户可在有效期当日 凌晨2:00 之前,通过网页应用进行延期手续。延期费用以"价格与使用说明"的规定为准。
- 如用户未进行延期手续而超过有效期(通常为凌晨2:00),则可能适用"价格与使用说明"中所规定的自动延期条件及追加费用。
第9条(最长保管时间及遗留行李的处理)
- 本公司基于安全管理及运营方面的考虑,原则上将行李的保管期限限制为连续最长 3天(最终取回期限为第3天次日凌晨2:00) 。
- 如用户将行李放置在储物柜中超过3天限制,本公司可采取下列措施:
- 从储物柜中取出行李,并依据《日本遗失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警方申报遗失物;
- 就行李取出、保管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通过用户的支付方式收取 11,000日元(含税) 的处理手续费。
- 因前款所述处理(包括将行李移交警方后的保管及处置)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0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行为;
- 在储物柜内存放下列物品的行为:
- 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珠宝、易碎物品、高价值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
- 危险物品(爆炸物、高度易燃或易挥发物质、气瓶等);
- 非法药物、枪炮、刀剑及其他法律限制持有或保管的物品;
- 动物、植物及其他一切生物;
- 易腐食品、生鲜品、会散发恶臭的物品;
- 可能发生液体渗漏的物品;
- 可能对其他用户、第三方或设施造成损害的物品;
- 损坏、改造或擅自操作储物柜设备的行为;
- 妨碍本服务运营,或损害本公司信用的行为;
- 未经授权的访问、冒用身份、不正当使用支付信息等行为;
- 将预约转让或倒卖给第三方的行为;
- 未经本公司许可,擅自转载、复制或再次利用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的行为;
- 其他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1条(储物柜使用注意事项)
- 本公司将以通常应尽的注意义务管理储物柜,但鉴于储物柜的性质,本公司不保证具备完全的防范犯罪、防水、耐火等性能。
- 对于因将前条规定的禁止物品,或价值极高的物品或不可替代的物品存放在储物柜内而造成的损失,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用户应妥善管理储物柜号码、密码、预约ID(PIN)、访问链接等信息,并注意不得使第三方知悉。
第12条(服务的变更、暂停及终止)
- 本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即暂时中断或停止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对储物柜或网络等进行维护检查或更新时;
- 因地震、火灾、停电、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 因电信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的服务停止或发生故障时;
- 本公司判断基于运营或技术方面的理由,有必要暂时中止本服务时。
- 本公司可在提前合理期限公告后,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网站等方式通知用户。
第13条(使用限制等)
- 如用户违反本条款,或本公司合理判断其可能违反本条款时,本公司可无需事先通知,即对该用户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其使用本服务、拒绝其今后使用本服务等。
- 因前款措施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4条(免责及责任限制)
- 即使本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因下列事由产生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 地震、自然灾害、火灾、停电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 第三方实施的盗窃、破坏、未经授权的访问等行为;
- 通信线路、云服务等的故障、延迟或中断;
- 因用户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事由(包括预约ID或访问URL遗失、泄露等);
- 与用户违反第10条所列禁止事项而寄存的物品有关的损失。
- 即使本公司对用户负有损害赔偿责任,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于寄存物品的遗失、被盗或损坏,本公司的赔偿金额上限为 每起案件50,000日元 。此外,对于第10条所列禁止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珠宝、高价值电子设备及类似贵重物品),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不属于本款的赔偿对象,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对于用户遭受的特别损失、间接损失或预期利益损失(例如因储物柜无法打开而错过航班,所产生的改签费用等),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5条(知识产权)
- 与本服务相关的程序、设计、标志、文字及其他一切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拥有合法权利的第三方所有。
-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复制、改编、公开传播、分发、转让、出借、翻译、转载等与本服务相关的内容。
第16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依照本公司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执行。
第17条(条款的变更)
- 本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本条款。
- 本条款的变更,自变更后的内容刊载于本公司网站,或本公司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时起生效。
- 用户在变更后的条款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已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18条(通知及联系)
- 本公司对用户的通知,可通过在本服务中显示、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
- 用户与本公司联系时,应通过本公司网站上的联系表单、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lockerpass.jp,或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19条(禁止转让权利义务)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其在本条款项下的地位,或基于本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的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转移、使其承继或用于设定担保。
第20条(准据法、协议管辖及语言)
- 本条款的解释及适用,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 因本服务相关事项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时,以日本京都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 如本条款以日文以外的语言提供,且日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的内容不一致时, 以日文版本为准 。
第21条(经营者信息)
- 公司名称: 株式会社リウェビー(RIWB Inc.)
- 联系方式: contact@lockerpass.jp
以上